缘起
刘三姐,广西壮族民间传说中的歌仙。
1961年,电影《刘三姐》诞生了,该影片是在桂林拍摄的,影片中美丽的桂林山水、美丽的刘三姐、美丽的山歌迅速风靡里全国及东南亚,从此,前来游览桂林山水、寻访刘三姐和广西山歌,便成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梦想,刘三姐集团、刘三姐香烟、刘三姐景观园……有关刘三姐的企业、产品、项目不断出现。而以张艺谋、王潮歌、樊跃为总导演,梅帅元为总策划、制作人的桂林山水实景演出《印象·刘三姐》,无疑是刘三姐品牌利用的一道浓墨重彩。
任何一个项目的运作,起初都只是一个概念。“中国·漓江山水剧场”(原“刘三姐歌圩”)的运作是从1997年开始的,当时,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有一个指示,怎样利用广西原有的文化蕴涵(刘三姐),做一个把广西的民族文化同广西旅游结合起来的好项目。文化厅把这件事情交给了梅帅元(《印象·刘三姐》总策划、艺术总监)负责,并为此特别成立了广西文华艺术有限责任公司。策划方案出来后,梅总去找中国著名导演张艺谋,“老谋子”对此很感兴趣,觉得“是一个事情”,并于1998年底带了班子前来桂林选点,最终在阳朔选择了漓江与田家河的交汇处作为剧场,而此处正是当年电影《刘三姐》的主要拍摄之地。